特别告知
保险经纪服务提供方为:途牛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请您充分阅读《客户告知书》,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履行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真实、完整填写投保单中各项内容,如有隐瞒或告知不实,承保公司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任何事故,保险公司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产品销售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包含港澳台地区。
(一)特别约定:
1、意外身故、残疾、意外伤害医疗承保跳伞、潜水、滑雪、攀岩、探险等非职业高风险运动;
2、医疗保险金承担意外医疗责任、急性病医疗责任,共用保额5万元,无免赔,100%赔付;
3、被保险人每次因遭受意外事故或突发急性病(自急性病发作之日起必须在3日内在医院进行治疗),本公司就意外事故发生或罹患突发急性病之日起90日内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给付医疗保险金;
4、75至8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障”和“公共交通工具火车/轮船/汽车意外伤害”的保险金额为保单所载金额的一半;81至9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障”和“公共交通工具飞机/火车/轮船/汽车意外伤害”的保险金额为保单所载金额的四分之一;
5、慰问探访费用:负担一名家属前往处理事故的交通费和5天内的住宿费,标准为经济舱往返机票、火车硬卧车票及最高1,500元/天的住宿费,且上述费用累计不超出8,000元;
6、承担亲属往返处理后事的经济舱机票/硬座(卧)火车等交通工具费用及不超过5天且最高人民币800元/天的住宿费用;
7、航班取消:原定航班在起飞时间前取消,赔偿100元;航班延误:实际到达时间晚于原定航班到达时间每5小时赔付300元,限额600元;以上两个责任不累计赔付,赔付后责任终止;
8、本保险合同采用的延误时间计算方式为:自飞机原计划到达目的地时间起至飞机实际到达目的地时间,或至航空公司安排的替代性交通工具到达目的地时间为止;
9、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乘坐多个航班,则不同班次的延误时间不累计计算;若被保险人有连续的接驳航班,因前段航班延误而导致不能顺利搭乘原定接驳之航班,其轮候时间不计入延误时间。
(二)责任免除:
1、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残疾、急性病发作、医疗费用、遗体送返、紧急救援和医疗服务等支出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殴斗、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8)椎间盘突出症(包括椎间盘膨出、椎间盘突出、椎间盘脱出、游离型椎间盘等类型,由此导致的身故、残疾、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费支出除外);
(9)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药物过敏或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导致的伤害;
(10)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11)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因疾病导致的(但由此导致的身故、残疾、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费支出除外);
(12)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
(13)保险单中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
(14)既往症;
(15)疗养、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美容、牙科保健及康复治疗、非意外事故所致整容手术;
(16)被保险人健康检查、预防性治疗、针刺治疗或接种;
(17)被保险人非法搭乘交通工具或搭乘未经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许可的客运交通工具;
(18)猝死(投保人选择投保急性病身故责任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受益人退还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2、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飞机、火车、轮船、汽车(含旅游大巴)乘客意外伤害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殴斗、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导致的伤害;
(8)椎间盘突出症(包括椎间盘膨出、椎间盘突出、椎间盘脱出、游离型椎间盘等类型,由此导致的身故、残疾除外);
(9)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药物过敏或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导致的伤害;
(10)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11)猝死、细菌或病毒感染(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口发生感染者除外);
(12)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3)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3、本保单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医疗及健康保险责任中,若被保险人已从其它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侵权人或侵权责任承担方、保险人在内的任何保险机构)获得的补偿,保险人在扣除其他途径已获得的补偿后,对于剩余部分费用根据本合同约定在保险责任金额限额内按照约定的赔付范围、免赔额、级距和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
4、因下列情形造成航班取消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被保险人自身原因导致航班取消的;(2)被保险人在预订航班或投保时就已经知道或合理推断应该知道可能发生航班取消的情形的。
5、因下列情形造成航班延误的,保险人不承担责任:
(1)因被保险人自身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或者航班取消的;(2)被保险人在预订航班或投保时就已经知道或合理推断应该知道可能发生保险单载明的时间或更长时间延误、或航班取消的情形的;(3)飞机原定出发时间不在保险期间的。
信息披露
1、本产品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承保。
2、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7第1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5.48%,最近一期的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B,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监管要求。公司偿付能力信息公开披露查询地址:
http://property.pingan.com/gongkaixinxipilu/changfunenglixinxipilubaogao.shtml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均设有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服务柜面地址:
http://property.pingan.com/gongkaixinxipilu/fenzhijigou.shtml
以 上保险责任适用《平安个人旅行航班取消保险条款》(平安财险(备-家财)[2014]主105号)、《平安个人旅行航班延误保险条款》(平安财险(备-家 财)[2015]主82号)。以上条款仅承担保单约定保险责任,不承担条款中所列其他保险责任,敬请特别留意“责任免除”部分。条款查询地址:
http://property.pingan.com/gongkaixinxipilu/baoxianchanpinmulujitiaokuan.shtml
3、平 安养老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3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90.8%,最近一期风险综合评级为B,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监管要求。公司偿付能力信息 公开披露查询地址:http://yl.pingan.com/px/publicInfoDisclosure/infoDisclosure /solvencyInfo.shtml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除西藏自治区外的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均设有分公司。分支机构服务柜面地址:
http://annuity.pingan.com/xinxipilu_more.shtml
以 上保险责任适用《平安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平保养发〔2013〕204号,2013年11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和《平安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3版)(A款)》(平保养发〔2013〕204号,2013年11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以上条款仅承担保单约定保险责任,不承担条款中所列其 他保险责任,敬请特别留意“责任免除”部分。条款查询地址:
http://annuity.pingan.com/baoxianchanpinmulu_more.shtml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以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电子保单作为投保书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具有完全证据效力。